热门关键字: 基金  宝盈基金净值  问题  建信灵活配置基金  建信基金
首页 | 新闻 | 商业 | 股票 | 基金 | 理财 | 评论 |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主页>评论>时政评论>文章内容

深圳的“试错改革”能走多远?

本站网址:www.yinlu.net 来源:银路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31
  被称作“中国改革试验田”的深圳,在审视了眼下中国社会对改革的是是非非后,正准备出台“胆子更大”的《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该草案的核心内容就是“保护犯错误的改革者”,因此,这部草案也被外界称之为“试错条例”。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该草案的亮点是:“只要改革创新方案制订程序符合规定,个人或单位没有牟取私利、没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恶意串通,即使工作发生失误、改革创新未达到预期效果甚至造成一定损失,有关人员可予免责。”据了解,该草案已被提交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很有可能在明年年初“二审”时获得通过并同时颁布执行。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是该草案的起草者之一,他在解释该草案的背景时对记者说:“以往的改革,人治痕迹明显,多以政策为主,现在就是要将改革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条例明确国家机关是改革创新的主体”,凡是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公共交通、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创新,有关主管部门必须举行听证会,这样就将改革作为了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由此可见,深圳市把改革纳入法制化,的确是一种创新之举,回顾今日各界对改革带来众多社会问题的是是非非争议,其根本原因恐怕就是中国的改革从来都没有纳入法制化而造成的,把改革纳入法制化就成了转型期改革攻坚的必然选择。马敬仁对“以往的改革,人治痕迹明显,多以政策为主,现在就是要将改革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的表述就是有力的反思和检讨。不过,就其对草案仅有的报道内容来看,愚下认为仍有质疑之处。

  首先,在肯定深圳法制化的“试错改革”大胆创新举措后,必须要厘清改革的方向,究竟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取向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呢?还是以市场化取向对社会主义制度进行改革?如果是前者的话,“明确国家机关是改革创新的主体”也许还说得过去,因为社会主义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的优越性社会,人们早有体会而不会对改革提出多大的质疑;假如是后者的话,“明确国家机关是改革创新的主体”就不能成立,因为市场化取向是社会各阶层利益博弈的改革,换言之,参与市场经济利益博弈的各阶层才是改革的真正主体,而国家机关都是为改革主体服务的,也就是说,权力在市场化改革中必须退到“有限政府”的服务位置上,这才是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过去的人治改革教训非常深刻。

  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改革,如果仍旧“明确国家机关是改革创新的主体”的话,“试错改革”的创新意义将会大打折扣,因为,改革的游戏规则完全有可能又是体制内的自娱自乐,改革的是非对错仍旧有可能剥夺体制外的话语评判权和决定权。有人对改革写过一付很有趣的幽默对联:“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横批:不服不行!”就是对改革缺乏体制外话语评判权和决定权的最好诠释。近段时间社会出现政治意味浓厚的“稳定压倒一切”和“不争论”的警告,也许会变成对“试错改革”取得成功的政治保障,这不免让人忧心忡忡。

  其三,近段时间,全社会对改革对错的热议,其实都体现出了对改革的反思、理解和宽容,而不是反对改革,最终都集中到了为什么改革?改革为什么?改革为了谁?谁参与改革?等问题的质疑上,从这个意义来看,深圳即将出台的“试错改革”草案大胆去掉人治色彩而主张法制化的尝试,虽然值得肯定和关注,但不足之处仍然没有明确为什么改革?改革为什么?改革为了谁?谁参与改革?等大是大非原则问题,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改革中发生的问题在改革中解决,就不会成为问题,改革中发生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且又反复发生,就会变成严重的问题。深圳大胆的“试错改革”草案值得肯定,值得关注,值得期待。不过,“试错改革”究竟能走多远,仍将是未知数。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
更多链接 更多链接
站长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