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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生: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最大障碍是什么?

本站网址:www.yinlu.net 来源:银路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31


  近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引起了市场投资者的强烈反响,广大投资者都把国务院“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提出的9条意见,当成重大利好!因为广大投资者终于盼到了股市的阳光,这阳光就是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变得一片光明!同时,投资者也切身感受到了我们的决策层正站在历史和战略的高度,真正开始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的“正确处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关系”这一极富有创见的党的十六大精神,其中许多认识上的重大突破,对发展我国的虚拟经济,实现本世纪头20年国民经济翻两番的战略目标,意义深远!>> 巧合的是,短短的9条《意见》中,竟然有9处文字反复强调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笔者现将其摘录如下:

   1、“坚持依法治市,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健全职责定位明确、风险控制有效、协调配合到位的市场监管体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变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的状况,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增加财富的机会。”

  4、“稳步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把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不断提高盈利水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6、“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对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控股股东进行责任追究。”

  7、“在实现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同时,建立对退市公司高管人员失职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严禁挪用客户资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9、“通过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努力提高市场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降低市场系统风险,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从上述9处文字表明,决策层已经全方位提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见。这说明我们的决策层深知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现状,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最大障碍是什么?还需要我们做更深入的探讨,这对今后能否真正贯彻落实上述这9处重要意见,将至关重要!

   笔者认为,股权分置状态下的“非流通股特权”已经成为了当前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最大障碍!“非流通股特权”通俗的叫法就是“一股独霸”。一股独霸对于非流通股股东而言,自然“好处”多多,其中最大的好处莫过于“圈钱”式的股权再融资了。这种“圈钱”式的股权再融资欲壑,在股权分置状态下是永远也无法填平的!上市公司“不圈白不圈”的圈钱冲动在历次年报信息中表露无遗。

  从沪深两市最先披露2003年年报的五家上市公司年报显示,除时代新材外,其余四家均有股权再融资计划:常林股份拟10配3股,营口港拟发行7亿元可转债,韶钢松山早有拟发行21亿元可转债的计划,峨眉山也早有10配3股的计划。接下来披露年报的几家上市公司也纷纷推出股权再融资计划:福地科技虽业绩大增却早有增发计划,华菱管线早有拟发行可转债计划,顺鑫农业也早有配股计划,小商品城也早有增发计划。真可谓:密密麻麻,触目惊心!

   这种长期横亘在二级市场投资者面前的股权再融资欲壑,不仅使无数长线资金望“股”兴叹,也使中国股市自引进假市场化举措---“增发”以来便黯然失色!中国股市不仅因此丧失了资本的活力,而且还留下了巨大的资本“黑洞”。这个巨大的资本“黑洞”,不可抗拒地使沪深两市的平均股价不断地发生坍塌,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投资者近万亿可惊天动地的巨额金融资产竟被其吞噬得无影无踪。当“非流通股特权”下的假市场化“增发”举措已变成中国股市流通市值最大的“蒸发”器时,面对流通股股东的悲哀与无奈,非流通股股东依然可以为“增发”受到某些短线资金扭曲的追捧而心安理得;当“增发”以更变本加利的巨型“可转债”面目频频出现时,二级市场机构投资者正在躁动着的“价值投资”理念,将面临严峻的考验!

   由于股权分置所造成的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不一致,使非流通股股东“不圈白不圈”的圈钱冲动,始终难以遏制。股权分置状态下的“非流通股特权”,不仅可以假股东大会之名对流通股股东随意进行竭泽而渔,而且还可以通过各种关联交易手段,不惜牺牲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中国股市这种一切只为非流通股股东谋取不公正利益的、严重违背“三公”原则的制度性特权,已到了非变革不可的地步了!

   在全流通状态下的成熟股市,一般越能赢利的上市公司,越不愿意进行股权再融资,因为他们的股权很值钱,大可不必用稀释股权的办法来融资。由于他们的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股权地位相对平等,股东之间的利益比较一致,况且他们没有特定的圈钱对象,所以,大股东首选的再融资方案大多以债权融资为主,因此债权融资才会成为成熟市场上市公司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其债券市场的发展规模自然就非常壮观了。

  反观股权分置状态下的中国股市,一般越能赢利的上市公司,却越是喜欢进行股权再融资,并且错误地把赢利能力当成了获取股权再融资的砝码。由于大股东的股权因“股权分置”而失去了虚拟价值,使手中被沉淀的、非流通的股权变得不那么值钱,而且还因为有流通股股东这样特定的圈钱对象,所以,大股东首选的再融资方案绝对是股权再融资方案。因此,股权再融资才会成为我国上市公司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我们债券市场的发展规模自然也就变得非常孱弱。若不经历一场全流通变革,恐怕这种单一的、“圈钱”式的股权再融资现状将永远无法改变,同时,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也将难以乐观。

  因此,在这种单一的、“圈钱”式的股权再融资现状没有改变之前,中国股市二级市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已无法分辩---嗜好股权再融资的绩优上市公司和没有再融资希望的绩差上市公司,到底哪个更有投资价值或投机价值了?

   中国股市在股权分置状态下,大股东利用“非流通股特权”所不断挖掘出的圈钱陷阱,不仅使众多场外投资者望“股”兴叹,更使市场正在躁动的“价值投资”理念痛失广泛的群众基础。中国股市若不消除这种“非流通股特权”,若不能“创造和培育良好的投资环境”,即使中国股市面临难得的历史性大发展机遇,即使有国务院9条《意见》这样的特大利好,也终将难以产生真正令人欢欣鼓舞的大牛市!

   若问:当今中国股市广大中小投资者心中最期盼的是什么?那肯定是能够真正体现“三公”原则的、能彻底改变这种“圈钱”式的股权再融资现状的市场公平规则!这个必须经历一场全流通变革才能迫使非流通股股东放弃股权分置状态下的原有“非流通股特权”的公平规则,才是广大投资者心中由来已久的艰难呼唤!

   任何重大的变革都需要智慧和胆识!任何重大的变革也都必然有得失,笔者仍然建言:中国股市暂时失去一个“圈钱”式的、但得不偿失的股权再融资功能,得到的将是整个中国股市大发展的美好春天!我们已别无选择,因为中国股市正面临着一场重大的变革,全流通之矛已直指“非流通股特权”!笔者可以断言:只有消除了“非流通股特权”,中国股市才能真正做到“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那时,中国股市大发展的美好春天才会真正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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