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基金  宝盈基金净值  问题  建信灵活配置基金  建信基金
首页 | 新闻 | 商业 | 股票 | 基金 | 理财 | 评论 | English |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主页>评论>社会走笔>文章内容

奖励见义勇为怎能以伤残论英雄?

本站网址:www.yinlu.net 来源:银路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19
  近日,媒体的记者从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获悉,自10月17日起,在广州路见不平,见义勇为而牺牲或伤残的勇士们将可获得大幅加码的奖励慰问金,其中牺牲者最高奖励金由5万元提至30万元。同时还明确了不论见义勇为者户籍在哪,奖励慰问金额都一样待遇。(10月18日《南方日报》)

  基于经济发展水平、奖励经费捐献者愿望等因素,广州市提高见义勇为奖励慰问金标准是适时之举,对遭遇损失的见义勇为者及家庭也应是一种慰藉,又加上不论户籍的规定,就能在更大程度上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可能,在网上还有人说奖金应该再提高点,向其他省市推广就更好了。可是,我却不完全认同,毕竟见义勇为不是买彩票,中“彩”越大奖励才越大,以伤残等级论英雄的做法是要不得的。

  因为但凡是见义勇为者多为正义感强烈的人,他不可能是金钱利益的驱使,希望得到奖励者通常是家庭经济遭沉重打击后才有的想法。如果我们奖励见义勇为以伤残等级行赏的话,对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固然有一定的帮助,却也由此给人们传达了另外一种错误信号:伤残程度不够狠就不可能有很高的奖励。这多少会让百姓非议,“难道我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是没有伤残或死亡,就区别对待?”

  还有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媒体喜欢这样宣传见义勇为者:“某某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用鲜血和勇气与几个歹徒作殊死斗争,最终因流血过多而不幸牺牲”。这种样板式的宣传直接造就了一种非人性化的后果,不考虑当事人的想法,他定是不希望流血牺牲的,否则就会考虑付出成本是否超过了预期回报,即挽救的生命财产数额是否值得冒险。遗憾的是,奖励见义勇为标准却不是以见义勇为者挽救的损失为标准。

  在以伤残等级论英雄的条件下,生命则被放到了和金钱同等的天平上进行衡量,当他牺牲以后只是一个金钱的符号。这就间接地将见义勇为者推向了见“残”勇为的境地,处在这个位置上的人,在勇为时难说就会由于这种规定而“制度性伤残”,这是我们制定规章制度中最大的一个误区,也似乎习以为常:为了避免大学新生玩网络游戏,个别大学就规定禁止带电脑进宿舍,简直就是把大学生当成毫无自制的儿童了。

  我想,在见义勇为奖励标准上,以所拯救的生命财产数额大小、方法科学与否等而论,同时把一次性奖励改为长期的抚恤,会比单一的按伤残或牺牲为准绳要科学的多,当我们奖励见义勇为者的标尺越来越科学,体现了对人性、对生命的尊重时,才不仅是解决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还能避免见“残”勇为的行为,较之于一个伤痕累累的或死亡的英雄,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一个健康的英雄人物。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
更多链接 更多链接
站长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