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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见义勇为 基金会运作应透明专业

本站网址:www.yinlu.net 来源:银路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18
  近日,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大幅提高奖励慰问金,对见义勇为牺牲者的最高奖励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30万元。有人对此感到不舒服:为美德义行明码标价,这似乎有点不妥;为人命明码标价,这显然更加不妥。但是,从现实的角度去考虑,因为见义勇为而受伤甚至牺牲的人,他们或者他们的家庭总要面对医疗费、未来生活费(如果丧失工作能力)这些实际问题,时常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如果社会对此无动于衷,那么只能证明这个社会是不道德的。而且,如果社会对此无动于衷,那么见义勇为就成了一件自找苦吃的傻事,有悖普通人的理性,鼓励见义勇为也就成了纸上谈兵。

  对见义勇为的英雄,来自社会的赞誉和奖励、补偿和慰问,都是应该的、合理的。问题只是,应该如何激励、如何补偿。要想达到“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目的,单凭提高奖金额度恐怕难以完成,需要一套相对复杂并且细致的奖励规则,一套更富社会动员力的工作方法。

  目前来看,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自己的宣传力度似乎不够。当然,这一次大幅提高奖金的新闻,吸引了不少市民的眼球,但是,对具体的奖励措施,信息发布还不周详,新闻稿件中语焉不详。市民会产生一些理所当然的疑问,例如:每一个见义勇为者都会得到奖励吗?见义勇为者要怎样获取奖金?由谁来判定、如何判定见义勇为?由谁来确定、怎样确定奖金数目?对这些问题,包括许多记者在内的市民,都无法给出回答,报纸上少有披露,网络上也难以找到相关的信息。奖励本来就不只针对市民义行,但是许多人存在这样的误会以至于这一次需要特别澄清,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有关奖励办法确实存在信息披露不足。

  我们有时会在报纸上读到这样的新闻,公安机关与见义勇为基金会为英雄送去了多少多少元的慰问金,有时甚至更为模糊的是党与政府的领导给英雄带去了怎样的温暖。这种新闻总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那就是,对英雄的奖励慰问,只是个别案例,而非普遍的、日常性的事件。但是,对于见义勇为基金会来说,奖励慰问英雄应该是它最重要的日常工作。由于每一个市民都是潜在的见义勇为者,更是潜在的义行受益人、见证者,所以,让市民了解具体的奖励办法,并且对基金会产生必要的信任和信心,也应该是基金会工作的重要部分。了解相关信息,有利于市民对基金会产生信任。如果多数市民都清楚获取奖金的程序,如果确实绝大部分的见义勇为者都能够获得合理的奖励和补偿,那么人们在危急关头将会更少后顾之忧,将会有更多人路见不平相互守望。

  由于信息披露不足,市民对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工作了解不多,从目前状况来看似乎并非十分规范。比如,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和补偿没有分开,如果见义勇为者没有受伤似乎就得不到奖励,那么这份奖金只能算是补偿。又比如,此次修改将公检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行为也列入奖励范围,但是,在《广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中清楚写明,见义勇为是指法定职责以外的英勇行为。虽然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前身为“广州市社会治安基金会”(1990―2002年),按照原有的章程,执法的“英雄”当然也应该得到奖励和补偿,只是应该以更恰当的方式来奖励。虽然似乎只是名目上的差别,但是这种做法表现出基金会的官方色彩和非专业的工作模式。

  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设置已经证明,鼓励市民见义勇为是一项具体的工作,不能只靠说说看。那么这项具体的工作就应该目的明确、扎实可行地推进。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目前基金过亿元,这项工作的规模已经不可小觑。要让工作的成效和这笔资金的数目相匹配,一套更完备、更专业、更公开的工作模式应该建立起来。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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