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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设立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无法律障碍

本站网址:www.yinlu.net 来源:银路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24

  和讯消息 在2007并购重组和私募股权投资高峰会上,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副会长王守仁表示,外资设立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经没有法律障碍,但基金收益换汇汇出还需政策保障。目前,商务部正在修改制定相关法律。

  王守仁表示,外资设立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法律上已经没有障碍,可采用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但相关程序还需完善。最大的问题是退出方式,基金收益如何换汇汇出,这涉及到商务部和外管局。商务部目前正在修订2003年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

  此外,外资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所投企业A股上市与境外上市的上市门槛、锁定、税收等问题,目前相关部门仍在研究中。

  2006年9月,商务部、国资委等六部委联合签发《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外资PE采取“小红筹”模式已经基本终结。王守仁建议,外资PE可设在香港,利用香港与深圳融合的大趋势,争取在将出售股份换成外汇汇出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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