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过渡期税收优惠时间节点仍有变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正在进行最后阶段的意见征求,有望在近期定稿出台,并将于2008年1月1日和《企业所得税法》同步实施。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前,面向企业征求意见的工作就有两三轮,对象涵盖了民营企业和跨国企业。目前,起草部门已经对企业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解答,并依据这些意见对草案进行调整完善。
不过,条例的出台仅仅是第一步,两税合并后新机制的理顺还任重而道远。
过渡期优惠时间门槛博弈
尽管条例已经到了出台的最后时刻,依然有不少争议问题有待解决。
对于新旧法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衔接,新法第57条第一款规定,“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享受一系列的过渡期优惠。为了搭上过渡期税收优惠的末班车,有不少外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法》公布之前抢期设立。
但是,按照我国法律,外商投资设立企业必须先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新法规定的“批准设立”,是以工商登记注册为标准,还是以商务部门的前置审批为准,一直有争论。
此前,有媒体报道说,将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这中间的时间差将会使那些已经拿到商务部门的批文但没有来得及工商登记的企业错过这个优惠。
本报记者了解到,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的送审稿中,确实采纳了这种方案。但是,情况后来又有了变化。据知情人士透露说,“在这个问题上,最新的情况是,以商务部门前置审批为准的可能性较大。”
其实,早在今年4月23日,商务部办公厅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商办法函【2007】59号)中,就明确公开表示,根据外商投资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前,已取得批准证书的外商投资企业,不论其是否登记,均属于该法第57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该款所规定的低税率过渡优惠和定期减免优惠政策应适用于这类企业,建议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该通知中加入上述内容。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宝云说,两种不同标准的差异实际上并不大,只不过是个程序问题,涉及的企业也不是很多。
居民纳税人内涵待解
存在的争议中的另一个关键是对居民纳税人的理解。以前税法的规定主要看企业的注册地是否在中国境内,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即使是在境外成立的企业,只要其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就是中国的居民企业。
(责任编辑:关力培)
·食品召回制即将“破茧”
·广东食品价格一日一报 口头约定
·多数研究机构认为 7月份CPI或上
·发改委: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
·港7月按揭贷款额环比减13.5%
·龚永德:加工企业可重组自救
·美国建筑业行业失业率5.9% 面临
·万元打“飞的”往返京穗
·发改委定义操纵及哄抬价格 处罚
·发改委: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
·新西兰食品安全局宣布中国食品符
·上海实施中小企成长工程 今年拟
·发改委上午曝光价格违法六案例
·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下跌
·05--07年度成品油调价之路
·上海私车牌照12年累计拍得94.2亿
·美元的大量流入 印度卢比不断升
·银监会:五大银行上半年小企业贷
·江苏对39种食品价格实行“一日一
·房价和地价的真实关系:房价是地
·安倍辞职:日本经济改革前路堪忧
·温州民营PE有限合伙 募资9亿绸缪
·奥组委曝光侵犯奥运知识产权案件
·世行:未来10年非洲基建需耗资25
·国际机构纷纷调高2007年中国经济
·世界肉类组织主席:中国肉价上涨
·第四届世界猪肉大会发表《南京宣
·多哈回合谈判取得进展 关键议题
·发改委:下半年各地经济仍将保持
·亚行预测中国下半年进出口增长率
·粮食局解读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
·亚行报告认为今年中印经济将领跑
·《财经》:美国对华发起两项反倾
·中央财政决定建立对生猪调出大县
·建设部称将基本消除城市连片棚户
·亚行:中国07年贸易顺差有望接近
·薄熙来:中国对世界能源稳定供应
·发改委:我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经
